本报讯 近日,一起工伤事故在习水县二郎乡调解办公室进行调解,伤者获赔共计27000.00元。据了解2007年二郎村村民马翠花在二郎乡正祥砖务工期间,因砖窖倒塌发生工伤事故,事后正祥砖厂积极为其治疗,并在其出院后双方自愿签订了相关的补偿协议。砖厂一次性补偿马翠花7000.00元。
协议签订后,由于马翠花在工伤事故中所受伤害并未彻底康复,故要求砖厂为其继续治疗或支付后继治疗费和误工损失。但砖厂老板以补偿协议已签订生效为由拒绝给付。
无所适从的马翠花在朋友的指点下找到二郎乡调解委员会。二郎乡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二郎乡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钟自良,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赵温柱、司法所、三关办、综治办、派出所、劳保所、企管站、供电所、工商所和二郎村委、大桥村委负责人相关人员组成的调解工作组,召集相关当事人在乡调解办进行调解,通过调解组工作人员在双方当事人面耐心调解砖厂老板最后在社会责任和良知的推动下,再次与马翠花签定协议补偿其相应的生活费、误工费、营养费9200.00元,后继治疗费4000.00元,伤残赔偿金13800.00元,共计27000.00元,扣除在元月13日双方自愿签订的一次性补偿7000.00元,砖厂给付20000.00元的调解协议,终结此事。
近年来,二郎乡以“三关工程”为突破口,以创新调解机制为动力,以健全调解制度为保证,逐步建立何完善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综治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独立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形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使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众获得更充分、更迅速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