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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实验中学 擅自处理学校土地遭通报
http://www.gog.com.cn   劳动时报  2008-04-17 11:33

  本报讯 由于黔南州实验中学擅自处置学校土地,使国有资产受到严重损失,且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日前,黔南州教育局对其违纪违规行为作出了通报批评。

  经查,2005年黔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都匀段拟征用黔南州实验中学北端2.4亩土地,该校未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自行将土地交给铁路建设单位使用,致使学校封闭状态遭到严重破坏(已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危及学校安全,形成较大安全隐患,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较大困难,使国有资产受到严重损失。该校将拆迁补偿金暂存入私人账户再转入学校,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同时该资金也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自定名目,自行作为职工福利、奖金等个人性支出,属于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另行处理)。为此,黔南州教育局对州实验中学违纪违规行为作出通报批评。

  据了解,按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土地、校舍等设施,均属国有资产,特别是土地,学校仅有使用权,管理权在教育部门,所有权在所属政府。学校及教育部门均无权处置土地资产、改变用地性质,若要变更须报国资(财政)部门审批。

作者: 本报记者 杨光焕  编辑: 李茂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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