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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个人权益首部养老险管理办法出台
http://www.gog.com.cn   劳动时报  2007-12-14 11:26

  据解放日报消息 企业年金受益人在选择投资方式时,保险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投资风险。近日公布的《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年金管理业务进行规范。这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的部门规章,意味着养老保险从此“自立门户”。

  按照规定,在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前5年,受益人自愿选择高风险投资组合的,保险公司应当提供《高风险投资组合提示书》,明确提示投资风险。这意味着今后受益人能自己“做主”,对投资享有选择权和风险知情权。

  《办法》借鉴国外养老金领域非常普及的权益归属概念,对个人权益进行了明确界定。以企业为员工的缴费为例,让企业设定一个与服务年限挂钩的归属比例。如服务满一年的员工,企业缴费的10%权益归属个人,对于服务满5年离职的员工,便可获得100%的缴费权益。同时,《办法》还鼓励保险公司对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

作者:  编辑: 李茂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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